3月1日至12日 北京禁飞“低慢小”航空器

新闻探索 2025-09-14 21:48:09 121

 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,低慢小自2025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3月12日24时,月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,至日新闻视野禁止一切单位、北京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禁飞穿越机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、航空娱乐、低慢小广告性飞行活动。月日

  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至日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、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、北京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禁飞航空器具。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航空滑翔机、低慢小三角翼、月日动力三角翼、至日新闻视野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(含穿越机)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等。

  此外,针对孔明灯、氢气球警方作如下提示:

  一是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,且自重较轻,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,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,极易引发火灾。按照2014年出台的《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》,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、燃放“孔明灯”。

  二是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,使用氢气充灌的气球遇到明火、静电、太阳曝晒或压力过高时,极易发生爆燃,在公共场所贩卖、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也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。

  北京警方提示,请广大市民自觉尊法守法,树立为个人、家庭、社会负责的意识,杜绝各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,不购买、不使用孔明灯以及氢气充灌的气球,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。

  北京警方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、孔明灯和涉氢气违法行为,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,非法生产、销售、燃放孔明灯以及非法制造、买卖、存储、使用氢气和使用氢气充装气球的单位或个人,北京警方将依法查处。对于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(总台央视记者 赵学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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